琼人发[2012]18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: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
琼人发[2012]18号
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
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考务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12〕6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的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的组织管理
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我省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的组织领导工作。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。
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口译)相关事宜请与海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联系(电话:65883218)。
二、考试级别、语种设置
根据《关于印发〈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评价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1〕51号)的规定,从2012年开始增设一级翻译考试,每年举行一次,2012年度安排在上半年进行,只设一级英语笔译、一级英语口译两个专业。
我省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设三个级别(一级、二级、三级),考试语种为英语。
三、考试时间与科目
2012年上半年一、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时间:
5月27日上午 9:30-11:30 二、三级笔译综合能力
5月27日下午 14:00-17:00 一、二、三级笔译实务
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考试共设2个科目,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。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、橡皮和2B铅笔(填涂卡用)。参加一、二、三级“笔译实务”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英汉、汉英词典各一本。
四、报考条件
(一)一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报考条件
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,恪守职业道德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:
1、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、类别二级翻译证书;
2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。
(二)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报考条件:
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恪守职业道德,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、级别的考试。
(三)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学位〔2008〕28号)文件规定,本通知附件2规定的159所高校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,凭学校开具的“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”(加盖学校公章)在报考二级口、笔译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时免试《口(笔)译综合能力》科目,只参加《口(笔)译实务》科目考试,在读证明表(样式)见《附件3》。
五、报名时间、办法
㈠报名时间:
2012年2月20日~3月13日。
㈡报名方法:
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考生报名工作,考生应携带同底一寸照片三张(黑白、彩色不限)、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(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,电话65375001)二楼考试处柜台报名。
六、考试培训、教材
有关纲、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由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负责。电话:(010)68995947 (010)68328249
七、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
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,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。请考生于2012年5月21日~5月25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,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。考生凭准考证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。
八、考试收费
考试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。
九、考试成绩查询
考试结束60天后,考生可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。
十、网站资料查询
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,考生可以访问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查询海南省相关的报考文件。
附件:
1.
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级别、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2.
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(MTI)教育试点单位名单(159所) 3.
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(样式)
二○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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